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的对象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职工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且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2)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20%;
(3)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期限至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4)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出具三年以内的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凭证;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要出具至申请贷款之日起三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明;
(5)采用担保方式的贷款职工,需要两名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并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以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只需提供一名收入稳定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担保;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在办理贷款时必须以房产抵押方式办理。